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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會考試《經濟法》知識點: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的程序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4/09/12 16:19:54 字體:

  網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注冊會計師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知識點: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的程序

 ?。ㄒ唬┢髽I(yè)審議

  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轉讓,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二)清產核資

 ?。ㄈ┐_定受讓方

  轉讓方應當將產權轉讓公告委托產權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fā)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信息,廣泛征集受讓方。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

 ?。ㄋ模┐_定轉讓價格

  1.轉讓企業(yè)國有產權的首次掛牌價格不得低于經核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經公開征集沒有產生意向受讓方的,轉讓方可以根據(jù)標的企業(yè)情況確定新的掛牌價格并重新公告;如擬確定新的掛牌價格低于資產評估結果90%的,應當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準機構書面同意;

  2.對經公開征集只產生一個意向受讓方而采取協(xié)議轉讓的,轉讓價格應按本次掛牌價格確定;

  3.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中涉及的職工安置、社會保險等有關費用,不得在評估作價之前從擬轉讓的國有凈資產中先行扣除,也不得從轉讓價款中進行抵扣;

  4.在產權交易市場中公開形成的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價格,不得以任何付款方式為條件進行打折、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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