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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會考試已提前,很多同學已下手學習,不少同學表示:金融工具的概念好難理解,到底什么屬于金融工具?什么是金融資產?什么是金融負債?網校李小薇老師為大家整理了知識點~快來學習【溫馨提示】文末辨析更重要,一定要看到最后。注會C位奪魁班<<<
整體觀摩金融工具的概念:
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是指形成一個企業(yè)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
我們從三個方面來分析:
首先,金融工具具有合同屬性,是兩方或者多方之間的一項安排,有明確清晰的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而非實物資產,通常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
金融工具的識別主要依據經濟實質而不僅僅是法律形式,合同形式可以具有不同的形式,不一定是書面形式。非合同的資產和負債不屬于金融工具。例如,應交所得稅是企業(yè)按照稅收法規(guī)規(guī)定承擔的義務,不是以合同為基礎的義務,因此不符合金融工具定義。
其次,金融工具的定義中涉及三個概念,即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
因為金融工具是基于“合同”的,合同涉及到雙方或多方,一方確認金融資產的同時,其他方確認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
金融資產是從金融工具持有者(權利方)一方的角度來定義的,而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是從工具發(fā)行者(義務方)一方的角度來定義的。
金融工具在初始確認時被劃分為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權益性工具,金融工具最終將導致現金的收支或權益工具的獲得或者發(fā)行。
第三,金融工具若按照合同屬性與風險收益類型分,分成衍生品、權益類和債權類三類金融工具。
債權型還需要根據合同現金流類型分為基本型債權工具(合同現金流僅僅為本金和利息)與混合型債權工具。同一金融工具合同可能同時包含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稱為復合金融工具,復合金融工具通常要求進行分拆,比如可轉換公司債券,需要將其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進行拆分,這個具體在學習可轉債的時候會學習到。
在這里需要提醒大家,金融工具相關準則并非適用于所有的金融工具,比如保險合同。相反,并未滿足金融工具的非金融項目合同,特別是與金融工具具有類似特征的某些商品合同,則有可能適用金融工具相關準則,例如金融工具不適用已買入或者賣出非金融項目的合同,但是能以現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凈額計算或通過交換金融工具計算的例外。
下列的一些容易搞錯的項目需要特殊的注意:
小試牛刀,看到試題練習一下嘍!
【2017年?多選】下列各項中,不屬于金融負債的有(?。?/span>
A.按照銷售合同的約定預收的銷售款
B.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應支付職工的工資
C.按照產品質量保證承諾預計的保修費
D.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應支付的設備款
【答案】ABC
【解析】金融負債是一種合同義務,會形成另一方金融資產,需要用現金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等償還。預收的銷售款產生的負債將來是用存貨等償還,因此不屬于金融負債。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應支付職工的工資,即應付職工薪酬,以及按照產品質量保證承諾預計的保修費,即預計負債,除了用現金償還以外,也可以用非現金資產償還,且未形成另一方的金融資產,故不屬于金融負債。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應支付的設備款,即應付賬款或者長期應付款,屬于用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償還的合同義務,故屬于金融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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