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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考點:商譽減值。本考點屬于《會計》第八章的內容。
【內容導航】
1.吸收合并方式下的減值
2.控股合并方式下的減值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掌握本考點。
【主要考點】商譽減值
1.吸收合并方式下的減值:
首先,對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計算可收回金額,并與相關賬面價值相比較,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
其次,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比較這些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賬面價值(包括所分攤的商譽的賬面價值部分)與其可收回金額,如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
再次,減值損失金額應當先抵減分攤至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中商譽的賬面價值。再根據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中除商譽之外的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減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
2.控股合并方式下的減值:
控股合并下,商譽是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反映的,而且,如果是非全資子公司,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商譽僅僅是大股東的(即母公司的),這個與吸收合并不同,其他處理同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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