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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題:出賣人取回權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3/11/13 17:26:36 字體:
  2014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單項選擇題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甲公司破產申請時,乙公司依照其與甲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已向買受人家公司發(fā)運了該合同項下的貨物,但甲公司尚未付價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產申請被受理后,立即通過傳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運途中的貨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傳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發(fā)運的貨物。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乙公司有權取回該批貨物

  B、乙公司無權取回該批貨物,但可以就買賣合同價款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C、管理人已取得該批貨物的所有權,但乙公司有權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價款

  D、管理人已取得該批貨物的所有權,但乙公司有權要求管理人就價款支付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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