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預習:物權的概念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3/12/16 14:17:46 字體: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知識點:物權的概念

《物權法》規(guī)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與債權相比,物權具有以下特點:

1.支配性

物權是對于標的物具有直接支配力的財產(chǎn)權,物權人有權僅以自己意志實現(xiàn)權利,無需第三人的積極行為協(xié)助,屬于支配權。債權則屬于請求權,其實現(xiàn)有賴于債務人的履行行為。

2.排他性

物權人對于標的物具有意志支配力,能夠排除他人意志以同樣方式支配,故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項所有權。債權則具有兼容性,同一標的物上成立雙重買賣,兩項買賣合同均可有效,并不相互排斥。

3.絕對性

物權是對抗所有人的財產(chǎn)權,排除任何他人的干涉,其他人有義務予以尊重,故為絕對權或稱對世權。債權則僅對特定的債務人存在,屬于相對權或稱對人權。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