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可以在以下情況下轉換為其他類別的資產:
1. 轉換為持有待售資產:當投資性房地產無法繼續(xù)作為投資物業(yè)持有時,可以將其轉換為持有待售資產。這可能是由于計劃出售、改變投資策略或其他原因。
2. 轉換為自用資產:如果投資性房地產被決定用于自用目的,例如作為公司的辦公場所或生產設施,可以將其轉換為自用資產。
3. 轉換為金融資產:在某些情況下,投資性房地產可以被轉換為金融資產,例如將其出租權益轉換為可交易的證券或債券。
無論投資性房地產被轉換為何種類型的資產,轉換時應按照相關會計準則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包括確認資產轉換、重新計量和披露等。建議在進行資產轉換時咨詢專業(yè)會計師或遵循適用的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