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6注會《經濟法》練習題:取消收購計劃(1.26)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6/01/26 17:12:02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6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的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單選題

  收購人采取要約方式收購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之前,擬自行取消收購計劃的,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提出取消收購計劃的申請及原因說明,并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內,該收購人不得再次對同一上市公司進行收購。

  A、6個月

  B、12個月

  C、10個月

  D、5個月

  點擊進入論壇參與答題>>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