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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會《稅法》易錯題解析:應納稅所得額(十五)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喵總 2019/01/28 13:55:47 字體:

因材施教,挖掘自己的閃光點。注冊會計師稅法教材中的知識點你掌握多少了?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根據學員答題情況,精選上一周《稅法》科目易錯題并配以教師講解。你中招了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多選題

依據企業(yè)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的項目有(?。?。

A. 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

B. 經稅務機關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C. 對外投資期間的投資成本

D. 企業(yè)預繳的企業(yè)所得稅

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對外投資期間的投資成本和預繳的企業(yè)所得稅,不得扣除。

正確率】24.61%

【點評】本題涉及到的企業(yè)所得稅前不得扣除的項目,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是用稅后利潤進行分配的,因此不可以稅前扣除;投資成本屬于企業(yè)的資產,不是相關的成本費用,不可以稅前扣除,企業(yè)所得稅也是不可以稅前扣除的。對于本題具體哪里不懂可以去網校論壇討論或去答疑板咨詢,祝大家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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