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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會《會計》第十五章【答疑精華】:盈余公積的提取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雨山 2020/07/23 11:37:58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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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會《會計》【答疑精華】

以下是《會計》第十五章精華答疑內(nèi)容

主題提問標題:盈余公積的提取

提問內(nèi)容:

盈余公積可以用作股東分紅嗎

老師回復:

盈余公積可以用于分配股利,原則上企業(yè)當年沒有利潤,不得分配股利,盈余公積的提取實際上是企業(yè)當期實現(xiàn)的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一種限制。提取盈余公積本身就屬于利潤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積相對應的資金,一經(jīng)提取形成盈余公積后,在一般情況下不得用于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如為了維護企業(yè)信譽,用盈余公積分配股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后,該項公積金仍有結余。(2)用盈余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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