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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增值稅的納稅期限(03.03)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6/03/03 19:17:06 字體:

2016年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6年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稅務師《稅法(一)》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增值稅的納稅期限

知識點:增值稅的納稅期限

(一)增值稅納稅期限的規(guī)定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二)增值稅報繳稅款期限的規(guī)定

1.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nèi)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nèi)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nèi)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fā)稅款繳納證之日起15日內(nèi)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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