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6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練習題精選(五)
1.單選題
對房地產開發(fā)公司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作為清算單位的是( )。
A、規(guī)劃申報項目
B、審批備案項目
C、商業(yè)推廣項目
D、設計建筑項目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于分期開發(fā)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
2.單選題
某煤礦2015年3月份生產銷售煤炭50萬噸,開采煤礦的同時開采的天然氣1000萬立方米,以上開采的資源全部銷售取得收入400萬元,其中生產銷售煤炭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0%。已知該煤礦適用的稅率為2%,已知天然氣適用的資源稅稅率為6%。該煤礦3月份應納的資源稅額是( )萬元。
A、4.8
B、8
C、14.4
D、15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開采煤礦同時開采的天然氣屬于煤層瓦斯,暫不征資源稅,應納資源稅額=400*60%*2%=4.8(萬元)
3.單選題
A公司實際占地面積共計10000平方米,其中2000平方米為廠區(qū)以外的綠化區(qū),企業(yè)內學校和醫(yī)院共占地1500平方米,另外該企業(yè)出租面積2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還免費借給軍隊600平方米作訓練場地。該企業(yè)所處地段適用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年稅額為2元/平方米。該企業(yè)應繳納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為( )元。
A、11800
B、16000
C、13000
D、18800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該企業(yè)應繳納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10000-2000-1500-600)×2=11800(元)
4.單選題
(2009年)下列行政復議情形中,需終止行政復議的是( )。
A、行政復議申請受理后,發(fā)現(xiàn)其他復議機關已經先于本機關受理的
B、因不可抗力,致使復議機關暫時無法調查了解情況的
C、申請人申請停止執(zhí)行,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的
D、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履行法定職責,被申請人正在履行的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稅務行政復議規(guī)則規(guī)定在行政復議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終止:
(1)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的;
(2)作為申請人的公民死亡,沒有近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
(3)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
(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依照稅務行政復議規(guī)則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達成和解的;
(5)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以后,發(fā)現(xiàn)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先于本機關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
5.單選題
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情況復雜,經批準可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 )日。
A、30 30
B、30 60
C、60 30
D、60 60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情況復雜,經批準可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
6.單選題
申請人可以在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申請期限計算的說法,錯誤的是( )。
A、當場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自具體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計算
B、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直接送達的,自受送達人簽收之日起計算
C、具體行政行為依法通過公告形式告知受送達人的,自公告之日起計算
D、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郵寄送達的,自受送達人在郵件簽收單上簽收之日起計算;沒有郵件簽收單的,自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zhí)上簽名之日起計算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C,具體行政行為依法通過公告形式告知受送達人的,自公告期滿之日起計算。
7.單選題
甲市乙縣地稅局丙鎮(zhèn)稅務所在執(zhí)法時給予本鎮(zhèn)納稅人田某以吊銷稅務行政許可證件的行政處罰,田某不服,向稅務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則被申請人是( )。
A、甲市地稅局
B、乙縣地稅局
C、乙縣人民政府
D、丙鎮(zhèn)稅務所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稅務所是稅務局的派出機構。各級稅務機關的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不具處罰主體資格,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稅務行政處罰;但稅務所可以實施罰款額在2000元以下的稅務行政處罰。在作出罰款處罰時,稅務所具有行政主體的資格。但稅務所做出的吊銷稅務行政許可證件的行政處罰,是無授權的情況。稅務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或者其他組織,未經法律、法規(guī)授權,以自己名義對外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是被申請人。
為了使廣大學員在備戰(zhàn)2016年稅務師考試時能更快的掌握相應知識點,正保會計網校在此精選了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的練習題供學員參考,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推薦閱讀:稅務師考試各科目難度分析及報考建議
2016年稅務師考試備戰(zhàn)已經開始,正保會計網校將一如既往,為廣大學員提供更加優(yōu)質的服務,讓網校與您共同努力,2016夢想成真!
2016年稅務師考試輔導課程:特色班 | 精品班 | 實驗班 | 定制班
您是否對報考有疑問,請立即聯(lián)系我們>>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