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72 蘋果版本:8.7.72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常用法條總結(五):物權法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8/09/18 13:52:15  字體:

選課中心

多樣班次隨心選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備考干貨任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題目等你練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省時省力又省錢

會計人證件照

報名提醒

備考省心又安心

報名提醒

  2018年稅務師考試時間漸進,考生這一階段備考當以考點記憶為主。眾所周知,稅務師考試題量大,僅僅對只是點有印象是不夠的,需印刻在腦袋里。正保會計網校特整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常用法條,幫助大家增強記憶效果。以下為詳細內容:

  1.物權變動一般規(guī)則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fā)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2.善意取得的適用條件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1)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3)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shù)怯浀囊呀浀怯?,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3.重復抵押的清償規(guī)則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guī)定清償:

 ?。?)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本文是正保會計網校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正保會計網校。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2025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