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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逃避追繳欠稅罪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4/27 14:57:48 字體:

知識在于積累,天才在于學習。2017年稅務師考試已經拉開序幕,目前為預習階段,學員可根據(jù)網校制定的預習計劃表來安排學習進度。為了幫助廣大考生高效備考,網校整理了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學習。

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

知識點:逃避追繳欠稅罪

1.客體:國家稅收征管秩序。

2.欠繳稅款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構成本罪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有欠稅事實的存在;

(2)行為人為了不繳納欠繳的稅款;

(3)行為人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行為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到其欠繳的稅款;

(4)稅務機關無法追繳的欠繳稅款數(shù)額必須在“一萬元以上”。

3.主體:欠繳應納稅款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構成本罪主體。 

本文是正保會計網校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正保會計網校。

相關推薦: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十四章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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