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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兼營征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7/05 16:43:58 字體:

今是生計,今是動力,今是行動,今是創(chuàng)造。從今天開始加入稅務師考試備考的隊伍吧!網(wǎng)校整理了稅務師考試相關科目的知識點,供廣大學員參考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

知識點:對兼營的征稅規(guī)定

1.含義:指納稅人的經(jīng)營范圍既包括銷售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又包括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但是,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不同時發(fā)生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

2.稅務處理:

(1)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

(2)未分別核算銷售額:從高稅率或征收率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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