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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練習題:指派辯護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7/18 11:37:01 字體:

2017年稅務師考試處于備考的黃金階段,正確的學習方法對知識的學習起到事半功倍我效果。各位同學在學習知識點的同時要加強練習題的鞏固,把知識點掌握扎實。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教學專家編寫的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相關試題,幫助大家鞏固學習,順利通過考試!  

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練習題

  單選題

根據法律規(guī)定,人民法院可以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的情形是( )。

A.被告人的行為可能不構成犯罪,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B.被告人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C.被告人是盲、聾、啞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D.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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