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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稅法二》試題:個人所得稅計征(2.24)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2/24 15:13:13 字體:

 水滴石穿,繩鋸木斷。備考稅務師,也需要一點點積累才能達到好的效果。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為您整理的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第二章個人所得稅相關試題,要多加練習哦,預祝大家順利通過考試!

稅務師考試·選擇題

某國有企業(yè)職工王某,在企業(yè)改制為股份制企業(yè)過程中以23000元的成本取得了價值30000元擁有所有權的量化股份。3個月后,獲得了企業(yè)分配的股息3000元。此后,王某以40000元的價格將股份轉讓。假如不考慮轉讓過程中的稅費,以下有關王某個人所得稅計征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王某取得量化股份時暫緩計征個人所得稅

B.對王某取得的3000元股息,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C.對王某取得的量化股份價值與支付成本的差額7000元,應在取得當月與當月工資薪金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D.對王某轉讓量化股份取得的收入應以17000元為計稅依據,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E.上述事項一律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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