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上周的測試題目主要針對第十二章的相關內容進行的測試,有的題目考生的平均正確率不是很高。考生在復習時,要注重知識點的準確把握。下面就上周(2023年3月6日到2023年3月12日)題目中大家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點評。
錯題點評:2023年3月7日
甲、乙、丙3人訂立合伙協(xié)議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普通合伙企業(yè),經營一年后,甲欲將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合伙人之外的丁,合伙協(xié)議中沒有關于份額轉讓的相關約定,根據《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下列關于甲之份額轉讓條件及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若甲欲將其份額轉讓給乙,則無須征得丙的同意
B、丁購得甲轉讓的份額之后,丁對合伙企業(yè)以前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C、若甲的份額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此時乙丙不同意轉讓,又不購買,則法院可以將甲的份額進行拍賣
D、乙、丙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E、甲轉讓其份額給丁,必須經乙和丙一致同意
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的轉讓。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而無須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所以選項A正確。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以選項B錯誤。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依照規(guī)定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所以選項C錯誤。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但是,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本題中合伙協(xié)議沒有另外的約定。所以選項D正確。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選項E正確。
點評: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的轉讓
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的轉讓。本題難度一般,就是對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轉讓的基礎內容考核。錯誤點容易出現在沒有看清楚選項表述,導致適用知識點錯誤,注意看清楚是轉讓給合伙人之外的第三人,還是轉讓給合伙人內部人員。針對不同的轉讓主體,適用的規(guī)則不同。做題的時候不要只圖快,還要看清楚題干以及選項的表述。
各位考生可以利用網校稅務師題庫刷題,想做更多高質量練習題,可以購買應試指南輔導書,除了每章配有同步練習題,還有章節(jié)知識點解析哦!購買應試指南>>另外,下載正保會計網校APP,就可以使用手機隨時隨地刷題啦!點擊下載APP>>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