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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易錯題: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的轉讓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春分 2023/03/13 12:14:48 字體:

上周的測試題目主要針對第十二章的相關內容進行的測試,有的題目考生的平均正確率不是很高。考生在復習時,要注重知識點的準確把握。下面就上周(2023年3月6日到2023年3月12日)題目中大家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點評。

錯題點評:2023年3月7日

甲、乙、丙3人訂立合伙協(xié)議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普通合伙企業(yè),經營一年后,甲欲將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合伙人之外的丁,合伙協(xié)議中沒有關于份額轉讓的相關約定,根據《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下列關于甲之份額轉讓條件及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若甲欲將其份額轉讓給乙,則無須征得丙的同意

B、丁購得甲轉讓的份額之后,丁對合伙企業(yè)以前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C、若甲的份額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此時乙丙不同意轉讓,又不購買,則法院可以將甲的份額進行拍賣

D、乙、丙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E、甲轉讓其份額給丁,必須經乙和丙一致同意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DE
【解析】

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的轉讓。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而無須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所以選項A正確。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以選項B錯誤。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依照規(guī)定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所以選項C錯誤。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但是,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本題中合伙協(xié)議沒有另外的約定。所以選項D正確。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選項E正確。

點評: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的轉讓

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的轉讓。本題難度一般,就是對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轉讓的基礎內容考核。錯誤點容易出現在沒有看清楚選項表述,導致適用知識點錯誤,注意看清楚是轉讓給合伙人之外的第三人,還是轉讓給合伙人內部人員。針對不同的轉讓主體,適用的規(guī)則不同。做題的時候不要只圖快,還要看清楚題干以及選項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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