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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將論壇中注冊稅務師版塊學員們分享的經(jīng)典知識點進行了整理,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無形資產(chǎn)具有以下特征:
1.無形資產(chǎn)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
計算機控制的機械工具沒有特定計算機軟件就不能運行時,則說明該軟件是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該軟件應作為固定資產(chǎn)處理;如果計算機軟件不是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則該軟件應作為無形資產(chǎn)核算。
2.無形資產(chǎn)具有可辨認性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則認為其具有可辨認性:
(1)能夠從企業(yè)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并能單獨或者與有關的合同、資產(chǎn)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等。
(2)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yè)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如一方通過與另一方簽訂特許權合同而獲得的特許使用權,通過法律程序申請獲得的商標權、專利權等。
商譽的存在無法與企業(yè)自身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不屬于本章所指無形資產(chǎn)。
3.無形資產(chǎn)屬于非貨幣性資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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