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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稅務師《稅法二》知識點:收入確認一般原則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6/04/05 13:44:07 字體:

2016稅務師知識點

2016年稅務師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目前為預習階段,大家可以跟著正保會計網校的預習班課程提前學習。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整理分享的稅務師《稅法二》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幫助。

2016稅務師《稅法二》預習

  知識點:收入確認一般原則

銷售商品
提供勞務(完工進度法)
(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yè)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yè)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lián)系的繼續(xù)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已發(fā)生或將發(fā)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3)交易中已發(fā)生和將發(fā)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說明:
1.企業(yè)銷售收入必須遵循權責發(fā)生制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2.與會計的確認原則比少一條: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
3.完工進度法(完工百分比法):
當期勞務收入=合同或協(xié)議價款×完工進度-以前年度累計已確認勞務收入
當期勞務成本=勞務估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年度累計已確認4.勞務成本完工進度的確定:已完工作的測量、以提供勞務占勞務總量的比例、發(fā)生成本占總成本的比例。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galtzs.cn),轉載請注明出處!

相關鏈接:2016稅務師《稅法二》第一章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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