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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稅務師考試將至(部分地區(qū)延考公告>>),需參加考試的同學請多總結、有重點地復習。備考《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沒有方向?周靖老師幫大家梳理重點,攻克涉稅法律重難點!
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
民法基本理論與基本制度
代理
時效制度
物權法律制度
物權
債權法律制度
贈與合同之任意撤銷vs法定撤銷:
常見侵權責任的歸責:
婚姻家庭與繼承法律制度
事項——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公司法律制度
破產法律制度
知識點:行政處罰的種類(2021新變化)
【知識點】稅務行政處罰:
1.罰款
2.沒收違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稅權
4.吊銷稅務行政許可證件
【注意】較大數額的罰款(個人≥2000元、組織≧10000元);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吊銷稅務行政許可證件可聽證。
【磨眼睛口訣】稅務行政處罰吊大款可聽證
稅務行政復議范圍
(1)復議前置型:征稅行為
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范圍、減免稅、退稅、抵扣稅款、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huán)節(jié)、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征行為等。
(2)復議選擇型
①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為。
②發(fā)票管理行為:發(fā)售、收繳、代開發(fā)票等。
③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zhí)行措施。
④行政處罰行為:罰款、沒收財物和違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稅權。
⑤不依法履行下列職責:頒發(fā)稅務登記,開具、出具完稅憑證,行政賠償,行政獎勵等。
⑥資格認定行為。
⑦不依法確認納稅擔保行為。
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
⑨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行為。
⑩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出境行為。
行政訴訟法律制度
刑事法律制度
刑事訴訟法律制度
以上重點知識點截圖自周靖老師2021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前直播講義哦!直播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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