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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稅務相關法律》的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多項選擇題
在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就標的物交付地點沒有約定,則以下關于標的物交付地點確定原則的表述正確的有( )。
A.當事人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根據補充協(xié)議確定
B.若不能達成協(xié)議,標的物需運輸?shù)模缘谝怀羞\人承運地為交付地
C.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當事人均知道標的物所在地的,若不能達成協(xié)議,以標的物所在地為交付地
D.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當事人不知道標的物所在地的,若不能達成協(xié)議,以出賣人訂約時營業(yè)地為交付地
E.標的物需要運輸?shù)?,出賣人應該將標的物交付到買受人的營業(yè)地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買賣合同中交付地點的確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1)標的物需要運輸?shù)?,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yè)地交付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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