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21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易錯題:解散公司的訴訟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wkzb 2021/02/16 14:12:49 字體:

很多人看完書,覺得知識點吃透了,一到做題,就出錯,這說明并沒有真正掌握好知識點。同時做過的題出錯的,要加以鞏固掌握。為幫大家更好地備考稅務師,加深對知識點的印象,正保會計網校從“每日一練”中提取學員普遍容易出錯的題和大家分享,以下是(2021年2月8日到2021年2月14日)題目中大家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點評。

上周的測試題目主要針對第十三章的有關內容進行的測試,有的題目考生的平均正確率不是很高。考生在復習時,要注重知識點的準確把握。

根據(jù)《公司法》有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對股東因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訴訟,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A、股東利潤分配請求權受到損害

B、公司持續(xù)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且符合《公司法》相關規(guī)定

C、公司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

D、公司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吊銷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E、公司董事之間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解散公司的訴訟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以及公司被吊銷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未進行清算等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點評:解散公司的訴訟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本題考核解散公司的訴訟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本題難度一般,本題內容本質是教材的原文,學習中注意利用好教材,掌握基礎內容。

2021年預習階段課程已開通,可以幫助各位考生扎實基礎,便于加快學習進度、提高學習效率。隨課贈送的課程都有老師的配套講義,講義是非常好的學習資料?;ㄒ荒甑腻X聽兩年的課,非常實惠。老師零基礎預習階段課程試聽>>

學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以在網校答疑板進行提問,網校老師會及時、耐心地為大家解答疑惑。答疑板介紹>>

如果想拿下2021年稅務師考試,那從現(xiàn)在開始就準備吧!網??诒谜n助你一臂之力!點擊了解2021年稅務師課程>>

更多推薦:

11月13-14日考試!用9個月備考稅務師的超全規(guī)劃!

【備考指導】2021年稅務師各科考試特點&備考方法&備考干貨

集五福時間到!集齊稅務師考生的專屬“五?!闭賳径悇諑熥C書!

2021年稅務師備考全年大事記 新年新征程 從這里出發(fā)!

入會OR不入會?入會哪些好處?執(zhí)業(yè)/非執(zhí)業(yè)會員什么區(qū)別?繼續(xù)教育解讀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