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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稅務(wù)師《稅法一》練習試題:教育費附加計稅依據(jù)
下列項目中,不作為教育費附加計稅依據(jù)的是( )。
A、納稅人被認定為抗稅而少繳的增值稅
B、納稅人被認定為偷稅而少繳的消費稅
C、納稅人欠繳的增值稅
D、對納稅人欠繳增值稅加收的滯納金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jù)為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包括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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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wù)師考試采用閉卷、機考答題的方式,不光要求考生有扎實的學習基礎(chǔ),還要能熟練的操作機考系統(tǒng)。
稅法(一)、稅法(二)、財務(wù)與會計、涉稅服務(wù)相關(guān)法律的題型有主客觀題之分,但都是讓考生在選項中選出正確答案,而涉稅服務(wù)實務(wù)是確實有讓考生輸入文字答案的試題的,所以操作不熟練、打字速度慢的考生就需要格外注意,平時要多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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