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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wù)師《稅法一》每日一練:車輛購置稅(2021.10.29)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21/10/29 10:11:13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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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2021年8月外交人員李某將其自用的一輛進口小汽車銷售給公民章某,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6萬元。李某于2017年8月進口該小汽車,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18萬元,并辦理了免稅手續(xù)。該型號小汽車最新核定的同類型新車最低計稅價格為7萬元。則章某購置該小汽車應(yīng)繳納車輛購置稅( )萬元。

A、0.60 

B、0.70 

C、1.08 

D、1.80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免稅、減稅車輛因轉(zhuǎn)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納稅人應(yīng)如實填報《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納稅義務(wù)發(fā)生時間為車輛轉(zhuǎn)讓或用途改變等情形發(fā)生之日。計稅公式為:應(yīng)納稅額=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1—適用年限×10%)×10%—已納稅額。 章某購置該小汽車應(yīng)繳納車輛購置稅=18×(1-4×10%)×10%=1.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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