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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資產評估師《財務會計》知識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016/11/04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字體:  打印

  2017年資產評估師考試的備考工作已經開始,為了幫助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整理了資產評估師考試《財務會計》科目的預習階段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知識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相關規(guī)定

1.劃分的條件

對于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yè)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如企業(yè)沒有將其劃分為其他三類金融資產,則應將其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理。相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例如,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

(2)企業(yè)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權且對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規(guī)定,將該限售股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除非滿足該準則規(guī)定條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初始計量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按公允價值計量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注意問題: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企業(yè)取得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進行處理。

3.后續(xù)計量

(二)具體會計核算

1.企業(yè)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1)如果為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應按其公允價值+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 【按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 【按實際支付的金額】

(2)如果為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按債券的面值】

  應收利息【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按差額】

  貸:銀行存款 【按實際支付的金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按差額】

2.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

(1)可供出售金融債券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

借:應收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按其差額】

  貸: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按其差額】

(2)可供出售金融債券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的

將上述“應收利息”替換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宣告發(fā)放現(xiàn)金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4.資產負債表日,調整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余額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2)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5.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

貸: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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