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評《經濟法》預習:國家出資企業(yè)管理者的選擇與考核
第五章
知識點五:國家出資企業(yè)管理者的選擇與考核
1.任免權
國有獨資企業(yè) |
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
國有獨資公司 |
任免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jiān)事會主席和監(jiān)事 |
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 |
向股東會、股東大會提出董事、監(jiān)事人選 |
2.管理者的兼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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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 |
董事長 |
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獨資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除外) |
不得在其他企業(yè)兼職 |
不得兼任經理 |
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除外) |
不得在經營同類業(yè)務的其他企業(yè)兼職 |
不得兼任經理 |
3.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不包括參股)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接受依法進行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