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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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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fā)文單位:關于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保證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有效落實,現(xiàn)就留抵退稅涉及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問題通知如下:

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jù)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本通知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7月2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小海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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