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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diào)整自動柜員機用出鈔器產(chǎn)品稅目及進口暫定稅率的通知

稅委會[2014]9號

頒布時間:2014-04-2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海關總署:

經(jīng)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7月1日起,稅目84734010的名稱“自動柜員機用出鈔器”修訂為“自動柜員機用出鈔器和循環(huán)出鈔器”,并將該稅目的進口關稅稅率暫定為5%。

特此通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4年4月25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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