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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在備考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時候,《經濟法基礎》中有很多需要熟記的內容,其中還有很多的法律條文和時間,這些知識點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下面這道題是小伙伴們在上周每日一練的練習中,普遍做錯的題,為什么會錯呢?怎么樣記憶才更有效果呢?下面來看看正保會計網校老師的專業(yè)點評,幫助小伙伴們記憶哦!
單選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試用期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訂立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可以約定不超過1個月的試用期
B、訂立1年的勞動合同,可以約定2個月的試用期
C、訂立3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
D、訂立5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
選項A,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選項CD,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點評:本題考核勞動合同約定條款——試用期。此題屬于基礎的考核點,這里大家在平時學習過程中應多注重總結,考試時這種題目也會出現,要拿到相應的分值哦。
針對大家在做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學員可以在網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不管是討論學習方法還是針對每日一練的一些看法、建議都可以在論壇上和大家交流。做題過程中,遇到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廣大學員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為以后的深入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希望大家繼續(xù)支持每日一練,多多練習,積極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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