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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22年度全省經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申報材料填報說明
一、非裝訂的申報材料
1.《推薦函》A4紙一式一份。
主管部門涉及多個用人單位的,須以用人單位為單元分別出具推薦函,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2.“三公示”場景照片A4紙一式一份。
場景照打印后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3.《綜合考評表》A3紙一式五份。
(1)按照要求如實填寫,不得更改表格的類型和格式,單面打印,每份在左上角膠粘,請勿用訂書機裝訂。
(2)出生年月填寫使用半角輸入,格式為“1995.05”。
(3)“任現(xiàn)職期間的工作經歷(能力)條件”和“任現(xiàn)職期間的業(yè)績成果條件”欄目中,“個人角色及排名”按實際在項目中所從事的角色填寫,填寫“主持或主要骨干”須注明個人排序和總人數(shù)。(例如:參加總人數(shù)為10人的項目中排名第2,填寫“2/10”)
(4)所在單位推薦意見和主管部門審核意見須寫明“情況屬實,同意推薦”并加蓋公章。
(5)“證件所在頁碼”填寫對應印證材料在《申報材料(卷宗)》中的頁碼。
4.《答辯論文》A3紙一式五份。
(1)答辯論文須按照設定格式,單面打印,頁面不足可原樣續(xù)頁。多頁時在左上角膠粘,請勿用訂書機裝訂。
(2)評審答辯者個人信息只可在打印紙頭的密封欄內顯示,論文中涉及的個人信息內容一律用“本人、本單位、本部門、本市(縣)”等表示。
(3)頁面設置為上邊距為1.5cm,左、右頁邊距為1.9cm,統(tǒng)一使用仿宋GB2312字體,密封欄內字號為小五號,正文字號為四號,單倍行距。密封線至紙張邊緣的距離為6cm。
(4)用人單位和各主管部門要對答辯論文認真核對審查,確認符合條件的,在密封線內相應欄內加蓋公章。
5.《專業(yè)技術工作總結》A3紙一式五份。
(1)專業(yè)技術工作總結按照設定格式,單面打印,頁面不足可原樣續(xù)頁。多頁時在左上角膠粘,請勿用訂書機裝訂。
(2)個人信息只可在密封欄內顯示,總結中涉及的本人信息內容一律用“本人、本單位、本部門、本市(縣)”等表示。
(3)頁面設置為上邊距為1.5cm,左、右頁邊距為1.9cm,統(tǒng)一使用仿宋GB2312字體,密封欄內字號為小五號,正文字號為四號,單倍行距。密封線至紙張邊緣的距離為6cm。
(4)密封線內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加蓋公章。
6.《申報人員信息表》A4紙一式一份。
用人單位對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按照申報人員的職稱層級(高級經濟師和正高級經濟師)分別填報并加蓋公章,填報內容要與《綜合考評表》完全一致。
二、需裝訂的申報材料
1.《山西省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2019版)A4紙一式五份。
必須使用省人社廳統(tǒng)一制定的表格(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下載專區(qū)”下載)。評審表嚴格按照填報說明填寫,不得涂改、復印,逐級審核蓋章并簽署意見。《承諾書》須本人親自簽字,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有效,評審表雙面打印,左側膠裝成冊,請勿用訂書機裝訂。
2.《申報材料(卷宗)》A4紙一式一份。
按照卷宗目錄,分六類將對應材料按序整理,注明頁次和頁數(shù)。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員卷宗材料及相應原件進行審核,在目錄頁注明審核意見“經審核,XXX同志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實準確。2022年X月X日”,審核意見處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卷宗材料雙面打印或復印,逐頁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左側膠裝成冊,請勿用訂書機裝訂。
3.《論文、論著、各類報告等裝訂冊》A4紙一式二份。
任現(xiàn)職以來,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及發(fā)表期刊的印證材料(刊號、版權頁面、封面、封底、目錄本人論文頁、檢索頁和論文)、著作本人撰寫內容及著作出版的印證材料(書號、版權頁面、著作首尾頁、檢索頁)、各類報告及被有關部門采納的印證材料等。雙面打印或復印,逐頁加蓋用人單位公章,一份裝訂在申報材料(卷宗)內,另一份左側膠裝單獨成冊,請勿用訂書機裝訂。
三、電子文檔
申報人員報送紙質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電子文檔,電子文檔使用光盤或u盤報送。內容及格式如下:
1.申報人員近期白底2寸免冠正面照,格式jpg,尺寸35mm×53mm,像素413px×626px,文件名為姓名+身份證號。
2.所有申報材料的PDF格式電子文檔。
3.《申報人員信息表》使用excel格式電子文檔。
四、其他事項
1.申報材料封面的編號由評委會統(tǒng)一編制。
2.申報人員填報各類申報表內容,必須與所提交的原件內容保持一致?,F(xiàn)場報送材料時,須按照《綜合考評表》的填報順序交驗相應原件,待審核后退回。
3.申報人員、用人單位和各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填報裝訂要求報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評委會辦事機構不予受理。
4.申報人員、用人單位和各主管部門對報送材料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因信息填報錯誤、提供虛假材料等原因影響評審申報的,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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