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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參加山西上年度高級經(jīng)濟師評審答辯未通過者,再申報參評時還要重新發(fā)表論文嗎?
答:根據(jù)《2015年山西省高級經(jīng)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安排意見》可知,參加上年度評審答辯未通過者,再申報參評時提交的答辯論文須為符合要求的新發(fā)表論文。參加上年度評審委員會綜合評議未通過者,若無比較明顯新的專業(yè)工作業(yè)績,本年度一般不予接受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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