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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2年度全省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評審工作安排意見

來源: 會計之星 編輯: 2015/02/11 10:18:31 字體:

2012年度全省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評審工作安排意見

根據(jù)國家《會計專業(yè)職務試行條例》規(guī)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要求以及我省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2年度我省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全省2012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統(tǒng)一管理下,由省財政廳具體組織實施。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工作繼續(xù)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辦法。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符合考評條件,并持有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或符合我省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評審工作按我省現(xiàn)行辦法進行。

二、考評范圍

全省范圍內各類型單位中從事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并符合考評條件的在崗人員都可參加考評。

下列人員不在申報評審范圍: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截止2012年7月31日前已滿法定退休年齡未辦理退休手續(xù),也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延長退休,或批準的延長退休時限已滿的人員;各類非公經濟組織中未與所在組織簽訂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員;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中未按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履行聘用手續(xù)的非占編人員。

三、考評條件

按照省人社廳《關于批轉省財政廳<山西2010年度全省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評審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0]71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考試方式

(一)實行全國統(tǒng)一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試題、考試時間和合格標準。

(二)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鐘,采取開卷筆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專業(yè)知識、政策法規(guī),分析、判斷、處理復雜財務會計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三)考試日期為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考試時間為上午8:30-12:00.考點設置在太原市。

五、報名時間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6月20日至6月30日。

(二)報名方式:2012年度考試報名全面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請在規(guī)定報名日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按網上報名系統(tǒng)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忌鐚嵦顚憟竺畔?、按規(guī)定格式上傳照片,打印報名信息表格。

(三)審核要求:

1.報考人員完成網上信息填寫提交和上傳照片后,還須填寫《山西省2012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并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及所在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門人事處審查簽章。

2.報考人員持報名表、報名信息表,并攜帶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師資格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于6月25日至7月3日,到山西省會計學會(山西省財政廳院內西小樓三層),進行網上報名信息的審核確認。審核確認后再辦理交費手續(xù)。

以上要求同樣適用于中央駐晉單位的會計人員。

六、成績公布及證書頒發(fā)

(一)考試成績經全國會計考辦批準后,考試合格人員名單由省高級會計師評審委員會行文公布,考生亦可通過“會計之星”網查詢。

(二)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省財政廳負責頒發(fā)經全國會計考辦核發(fā)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此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

(三)對未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將根據(jù)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實際情況,確定我省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對達到該標準的人員,核發(fā)考試成績證明,該證明僅在本年度評審中有效。

七、推薦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參加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者,須個人申請,用人單位(組織)審查同意,逐級上報。最后分別經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門、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人員),向山西省會計系列高評委辦公室(山西省財政廳會計處)推薦。

(二)要嚴格按照《關于嚴格職稱申報評審程序嚴肅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1]75號)規(guī)定和《關于做好2012年度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2]29號)重申的違紀處理意見執(zhí)行。申報者如有弄虛作假現(xiàn)象發(fā)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參評資格,已經取得的相應資格一律作廢,3年內不得申報參評,并追究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三)根據(jù)《關于嚴格職稱申報評審程序嚴肅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1]75號)和《關于做好2012年度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2]29號)規(guī)定,從今年開始,對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范圍內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明確規(guī)定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評價的系列〈專業(yè)〉除外),實行年度申報名額核準制度,各單位在經核準的申報名額內申報推薦。要根據(jù)崗位空缺情況填報《事業(yè)單位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年度申報名額核準申請表》一式三份,經本單位領導審查簽字,并加蓋公章后連同電子文檔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的申報情況進行審核匯總后填寫《事業(yè)單位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年度申報名額核準一覽表》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后連同電子文檔報所在市人社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職稱)部門。各市人社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職稱)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人社廳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屬省直單位的由省主管部門匯總后報省人社廳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未實施崗位設置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須提供由各市人社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職稱)部門、省主管部門出具的指標函。

(四)申報材料報送的具體時間將與考試成績同時在會計之星網公布。申報材料中所需表格等可從“會計之星”網下載。其他有關信息請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x.hrss.gov.cn)進行查詢。

咨詢電話:0351-4133335(山西省財政廳會計處)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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