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問答:限售股包括什么
問:限售股包括什么?
答: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jiān)會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文件規(guī)定:“二、本通知所稱限售股,包括:
1.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復牌日之前股東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復牌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下統(tǒng)稱股改限售股);
2.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后,第一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下統(tǒng)稱新股限售股);
3.財政部、稅務總局、法制辦和證監(jiān)會共同確定的其他限售股。”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jiān)會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70號)文件規(guī)定:“一、本通知所稱限售股,包括:
(一)財稅〔2009〕167號文件規(guī)定的限售股;
(二)個人從機構或其他個人受讓的未解禁限售股;
(三)個人因依法繼承或家庭財產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
(四)個人持有的從代辦股份轉讓系統(tǒng)轉到主板市場(或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市場)的限售股;
(五)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個人持有的原被合并方公司限售股所轉換的合并方公司股份;
(六)上市公司分立中,個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轉換的分立后公司股份;
(七)其他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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