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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政策百問百答(1)——綜合所得篇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 編輯:張美好 2021/03/01 10:05:17  字體:

3月1日起,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開始啦,下面我們來看看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政策百問百答(1)——綜合所得篇。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政策百問百答(1)——綜合所得篇

一、綜合類

1.哪些所得項目是綜合所得?

答:綜合所得具體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年度匯算的,應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年度匯算。

2.綜合所得適用的稅率是什么?

答: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如何確定?

答: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舉例:居民個人蘭蘭2020年共取得工資144000元,取得勞務報酬20000元,取得稿酬5000元,轉讓專利使用權取得收入20000元,符合條件的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共計62400元。

綜合所得年收入額=144000+20000×(1-20%)+5000×(1-20%)×70%+20000×(1-20%)=178800(元)

年應納稅所得額=178800-60000-62400=56400(元)

4.新個稅法下,年度匯算時,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如何計算收入額?

答: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舉例:居民個人小趙2020年取得工資收入80000元、勞務報酬收入50000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0000元、稿酬收入40000元,請計算小趙2020年綜合所得收入額是多少?

綜合所得年收入額=80000+50000×(1-20%)+100000×(1-20%)+40000×(1-20%)×70%=222400(元)

5.什么是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

答: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

非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

6.非居民個人需要進行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嗎?

答: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年度匯算。

7.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個人的“住所”是如何判定的?

答:稅法上所稱“住所”是一個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實物意義上的住房。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在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習慣性居住是判定納稅人是居民個人還是非居民個人的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標準,并不是指實際的居住地或者在某一個特定時期內的居住地。對于因學習、工作、探親、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中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則中國為該納稅人的習慣性居住地,即該個人屬于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對于境外個人僅因學習、工作、探親、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國境內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該境外個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習慣性居住地不在境內,即使該境外個人在境內購買住房,也不會被認定為境內有住所的個人。

8.無住所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無住所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年度終了后,應將年度工資薪金收入額、勞務報酬收入額、稿酬收入額、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額匯總,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依法辦理年度匯算。

9.無住所居民個人稅款如何計算?

答:無住所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年度終了后,應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按照規(guī)定辦理年度匯算,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年度工資薪金收入額+年度勞務報酬收入額+年度稿酬收入額+年度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額-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無住所居民個人為外籍個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計算工資薪金收入額時,已經按規(guī)定減除住房補貼、子女教育費、語言訓練費等八項津補貼的,不能同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二、工資薪金

10.什么是工資薪金所得?

答: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為工資、薪金所得。

11.演員參與本單位組織的演出取得的報酬是否屬于工資薪金?

答:對電影制片廠導演、演職人員參加本單位的影視拍攝所取得的報酬,屬于工資薪金,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12.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取得的收入是否屬于工資薪金?

答: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取得的董事費、監(jiān)事費,屬于勞務報酬,應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lián)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jiān)事的,屬于工資薪金,應將董事費、監(jiān)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并,統(tǒng)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13.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yè)健康保險是否屬于工資薪金?

答:單位統(tǒng)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guī)定的稅收優(yōu)惠型商業(yè)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

14.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fā)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是否屬于工資薪金?

答:按規(guī)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guī)定,個人因公在城區(qū)、郊區(qū)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guī)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除上述情形外,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fā)給職工的補貼、津貼,屬于工資薪金,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15.超比例繳付的“三險一金”是否要并入當期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單位超過規(guī)定比例和標準為個人繳付“三險一金”的,超過部分應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16.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自行申報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時,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選擇并入綜合所得或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答: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舉例:居民個人小劉2020年1月從單位取得2019年度全年績效獎金48000元,2020年全年工資120000元,不考慮三險一金,無其他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12000元。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1)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48000元單獨計稅:

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48000÷12=4000(元)

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

全年一次性獎應納個人所得稅=48000×10%-210=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2280=6870(元)

(2)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48000元并入2020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17.中央企業(yè)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xiàn)收入和任期獎勵,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中央企業(yè)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xiàn)收入和任期獎勵,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企業(yè)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xiàn)收入和任期獎勵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7〕118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的,以該筆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xiàn)收入和任期獎勵×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8.單位向個人低價售房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部分,符合規(guī)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不需要進行年度匯算,以差價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職工實際支付的購房價款低于該房屋的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的差額×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9.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如何計稅?要并入綜合所得嗎?

答: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20.個人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后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該如何計稅?

答:個人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從原任職單位取得一次性補貼收入,不需納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計稅時,按照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后的商數,先與當月工資合并查找稅率、計算稅額,再減除當月工資收入應繳的稅額,即為該項補貼收入應納稅額。

發(fā)放一次性補貼收入當月取得的工資收入,仍需要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繳稅。在年終匯算時,正常按照稅法規(guī)定扣除基本減除費用。

舉例:李海2020年每月取得工資7000元。2020年5月李海辦理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從單位取得了一次性內部退養(yǎng)收入10萬元。李海離正式退休時間還有20個月,假定李海2020年度沒有其他綜合所得,可享受12000元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如何計算李海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李海離正式退休時間還有20個月,平均分攤一次性收入100000÷20=5000元;

2.5000元與當月工資7000元合并,減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5000元,以其余額為基數確定使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5000+7000)-5000=7000,應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

3.將當月工資7000元加上當月取得的一次性收入100000元,減去費用扣除標準5000元,計算稅款(7000+100000-5000)×10%-210=9990元。

模擬計算單月工資應計算的稅款:(7000-5000)×3%=60元

內部退養(yǎng)應繳納的稅款為9990-60=9930元

4.李海2020年度取得內部退養(yǎng)一次性收入不并入當月外,其他月份另行累計預扣預繳稅款(7000×12-5000×12- 12000)×3%=360元

5.李海2020年全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9930+360=10290元

21.提前退休一次性收入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個人辦理提前退休手續(xù)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xù)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實際年度數平均分攤,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不需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xù)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度數)-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辦理提前退休手續(xù)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度數

22.離退休人員取得返聘工資和獎金補貼如何計稅?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yǎng)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guī)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yǎng)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guī)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應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按照規(guī)定辦理年度匯算。

23.高級專家延長離退休期間取得的工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fā)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或者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取得的,單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職工統(tǒng)一發(fā)放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視同離休、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取得其他各種名目的津補貼收入等,以及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訓費、講課費、顧問費、稿酬等各種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24.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并入綜合所得?

答: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以下簡稱股權激勵),符合有關規(guī)定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按規(guī)定合并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年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5.個人領取企業(yè)年金、職業(yè)年金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個人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按照規(guī)定領取的企業(yè)年金、職業(yè)年金,不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26.領取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個人按照規(guī)定領取的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的養(yǎng)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保險機構代扣代繳后,在個人購買稅延養(yǎng)老保險的機構所在地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不需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27.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xiàn)金獎勵減按50%計入工資薪金需要符合什么條件?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fā)機構和高等學校(包括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和高校、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guī)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xiàn)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28.高新技術企業(yè)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獲得股權獎勵時,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確定應納稅額。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權激勵政策另行明確。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年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并按上述規(guī)定計算納稅。

三、勞務報酬

29.什么是勞務報酬所得?

答: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y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為勞務報酬所得。

30.保險代理人取得傭金收入應如何計稅?需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營銷員屬于同一類人員。保險代理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yè)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yè)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舉例:居民個人小李是某保險公司營銷員,2020年1月取得保險營銷傭金收入20600元,該保險公司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費用后,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tǒng)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保險公司應代扣小李2020年1月份的個人所得稅多少元?

月收入低于10萬元,免征增值稅,應代扣小李2020年1月份的個人所得稅=[20600×(1-20%)×(1-25%)-5000]×3%=220.8元

31.保險營銷員(或保險代理人)在同一個公司獲得兩筆收入,一筆是保險費傭金收入,一筆是做文秘崗獲得的工資,這兩筆收入應如何計稅?

答:此種情況,若該保險營銷員(或保險代理人)是該公司的雇員,則他取得的保險費傭金收入應與文秘崗取得的工資一起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32.醫(yī)療機構臨時聘請坐診的專家取得收入如何計稅?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受醫(yī)療機構臨時聘請坐堂門診及售藥,由該醫(yī)療機構支付報酬,或收入與該醫(yī)療機構按比例分成的人員,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所得為一次,稅款由該醫(yī)療機構預扣預繳。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33.單位以免費旅游方式對非本單位員工的營銷人員進行獎勵的,怎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應作為當期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四、稿酬

34.什么是稿酬所得?

答: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fā)表而取得的所得,為稿酬所得。

35.個人通過出版社出版小說取得的收入應如何計稅?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個人通過出版社出版小說取得的收入,按照“稿酬所得”項目計繳個人所得稅,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舉例:2020年8月份某出版社要出版作家的一本小說,由作家提供書稿,出版社支付給作者2.5萬元。2020年8月份出版社應預扣作者個人所得稅=25000×(1-20%)×70%×20%=2800(元)。年度終了后,作者取得的該筆稿酬按照14000元(25000×(1-20%)×70%)的收入額與當年本人取得的其他綜合所得合并后辦理年度匯算。

36.作者去世后,取得其遺作稿酬的人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作者去世后,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37.個人的書畫作品、攝影作品在雜志上發(fā)表取得的所得,應如何計稅?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個人的書畫作品、攝影作品在雜志上發(fā)表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繳個人所得稅,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38.雜志社職員在本單位刊物上發(fā)表作品取得所得按什么項目計繳個人所得稅?

答:任職、受雇于報刊、雜志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yè)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fā)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于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39.出版社專業(yè)記者編寫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如何計稅?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出版社的專業(yè)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40.任職、受雇于報刊、雜志等單位的非專業(yè)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fā)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如何計稅?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任職、受雇于報刊、雜志等單位的非專業(yè)人員,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fā)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五、特許權使用費

41.什么是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42.編劇取得的劇本使用費,按稿酬所得征稅還是按特許權使用費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對于劇本作者從電影、電視劇的制作單位取得的劇本使用費,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43.個人獲得的專利賠償款應按什么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稅函〔2000〕257號文件規(guī)定,專利賠償款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繳個人所得稅,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44.個人將小說手稿進行拍賣取得所得,應按什么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拍賣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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