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公司的宿舍給員工住,收取部分租金是否繳納增值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liuyi 2022/02/08 18:07:39  字體:

【問題】

公司的宿舍給員工住,收取部分租金是否繳納增值稅?

【答案】

可參考原福建國稅2017年答復。

問:將自有房產出租給內部職工作為宿舍,收取的租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的規(guī)定:“第十條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于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單位收取的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jiān)(?。┲频呢斦睋?/p>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二)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

(三)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企業(yè)為聘用員工提供的不動產租賃服務屬于非經營活動,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財稅平臺

加入實務暢學卡會員,隨時隨地在線提問,多名財稅老師免費極速答疑,馬上享權益>>

學習更多財稅資訊、財經法規(guī)、專家問答、能力測評、免費直播,可以查看正保會計網校會計實務頻道,點擊進入>>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