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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個人之間的借款涉及哪些稅務問題及稅務風險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那個人 2023/01/10 15:09:54  字體:

在公司經營過程中,難免會有公司與自然人之間相互借款的情況,有些是發(fā)生在公司與股東之間,有些是發(fā)生在公司與員工之間,有些是發(fā)生在公司與無關系的自然人之間,那么這些發(fā)生公司與個人之間的借款,涉及哪些常見的稅務問題,有什么稅務風險和注意事項呢?

1

公司從個人借款企業(yè)所得稅扣除風險

如果公司因為資金緊張,從股東、員工或者其他個人處借入資金并約定支付利息,該利息是否可以在公司所得稅計算中扣除呢?

這個問題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分兩種情況進行了規(guī)定。

1、從股東及關聯方個人借款

公司從股東及關聯方借款,需要遵守《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guī)定的條件,即滿足非金融企業(yè)關聯方債資比2:1的限制,才可以扣除。

2、從職工或其他個人借款

公司從職工或其他個人借款,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利息才可以扣除。

1)借款屬于與企業(yè)經營活動相關、必要、合理的借款;

2)借款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非法集資等違法情況;

3)企業(yè)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2

個人從公司借款跨年不還的個人所得稅風險

如果個人(多為股東或職工)從公司無償借款,且長期(跨年)不還,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1、股東從公司長期借款不還

根據《關于規(guī)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的規(guī)定,如果股東納稅年度(即自然年)內從公司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yè)生產經營的,未歸還借款可視為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稅目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例:甲公司股東張三2022年7月從甲公司借款10萬元,借款用途為日常對公司的客戶招待備用金,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張三就上述10萬元借款既未歸還公司,也沒有就招待費進行報銷。則根據上述規(guī)定,張三從公司的借款,要視同公司對張三進行的股息紅利分配,并依法申報繳納個稅。

2、普通員工從公司借款長期不還

普通員工如果從公司借款長期不還,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對于上述問題個人所得稅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雖未明確約定,但是可以從稅法規(guī)定和相關文件中分析對該問題的處理原則。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該規(guī)定中除規(guī)定了一般工資、 薪金、獎金等所得外,還有有一項兜底項“任職受雇的其他所得”,公司與員工之間存在任職受雇關系,且公司給予員工的借款員工未歸還,同時未能證明用于企業(yè)業(yè)務(報銷沖銷借款),則應當認定為員工從公司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除《實施條例》外,《關于企業(yè)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2008〕83號)中規(guī)定,企業(yè)員工向企業(yè)借款用于購買房屋及其他財產,且借款年度終了后未歸還借款的。不論是否將財產無償或有償交付企業(yè)使用,其實質均為企業(yè)對個人進行了實物性質的分配,應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對企業(yè)員工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因此,對于員工從公司借款,納稅年度終了未及時歸還,也未及時證明用于公司合理經營使用時,也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2:甲公司銷售部經理張三2022年7月從甲公司借款10萬元,借款用途為日常對公司的客戶招待備用金,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張三就上述10萬元借款既未歸還公司,也沒有就招待費進行報銷。則根據上述規(guī)定,張三從公司的借款,要視同公司對張三發(fā)放的工資,依法申報繳納個稅。

3

公司無償借款給個人的增值稅風險

公司無償借款給股東、員工及其他個人的,公司是否涉及增值稅呢?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ー)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顯然公司出借款項給股東、員工或者其他個人,不屬于用于公益事業(yè)和社會公眾的視同銷售服務例外情形,因此如果公司對個人(也包括對其他單位)無償提供借款的,應當按照“視同銷售金融服務”計算繳納增值稅。

4

風險應對建議

通過對上述分析,相信已經可以看出公司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存在很多涉稅問題,稍不注意就容易引發(fā)稅務風險。在實務中如何降低和減少這樣的稅務風險呢?給大家一些建議。

1、建立規(guī)范的財務制度和財務流程,盡量避免和減少公司與個人之間借款業(yè)務的發(fā)生,控制借款的單筆金額和總金額。

2、如果確實需要由個人借款的業(yè)務,應當建立財務制度、規(guī)范和標準,在制度標準內進行借款和借款的使用;

3、對于借款應當及時催還或核銷,避免借款跨年的情形;

4、對于借款長期不還跟進無果要形成對應的處理制度,比如納入員工考核,參與獎金評定等;

5、對于不可避免的發(fā)生公司個人間的借款,對業(yè)務要保持涉稅問題警覺,應納稅業(yè)務要主動申報繳納相關稅款,避免稅務稽查風險。


本文為正保會計網校老師原創(chuàng)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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