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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今年發(fā)的全年獎還可以單獨計稅嗎?

來源: 湖北稅務 編輯:那個人 2023/09/18 17:48:28  字體:

【問題】

單位今年發(fā)的全年獎還可以單獨計稅嗎?

【回答】

可以。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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