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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020年4月征期時間到什么時候?
答案: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稅總函〔2020〕55號規(guī)定:
一、對按月申報、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nèi)將納稅申報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具體適用范圍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稅務局依法明確。
二、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nèi)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guān)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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