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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嗎?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xiemengxue 2020/09/04 20:24:25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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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嗎?

實務

答案: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優(yōu)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報表填寫】

納稅人按規(guī)定享受免征增值稅優(yōu)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xù),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zhèn)洳?。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相應欄次。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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