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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獲得股權激勵時的個人所得稅應該如何處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xiemengxue 2020/09/18 11:24:08  字體:

個人獲得股權激勵時的個人所得稅應該如何處理你知道嗎?今天跟我一起來學習!

個人獲得股權激勵時的個人所得稅應該如何處理?

(一)高新技術企業(yè)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股權獎勵的規(guī)定

(1)本規(guī)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僅適用于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不適用于全體員工的股權激勵。

(2)個人獲得股權獎勵,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在2021年12月31日前,該部分收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并按上述公式計稅。

(3)若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以在5個公歷年度內(nèi)分期繳稅;

(4)個人轉讓該股權并取得現(xiàn)金收入的,應當優(yōu)先繳稅;

(5)個人轉讓股權前,企業(yè)宣告破產(chǎn),相關權益處置后取得的收益和資產(chǎn),不足以繳納所欠稅款的部分,稅務機關不予追征。

(二)關于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相關政策

(1)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以下簡稱股權激勵),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并計算納稅。

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權激勵政策另行明確。

對在境內(nèi)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等股權激勵,可以在個人獲得激勵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nèi)繳納個人所得稅。

(2)企業(yè)雇員取得認股權證(股票認購權)購買的股票等有價證券,其價格低于當期股票發(fā)行價格或市場價格形成的價格差額,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納稅。

如果一次收入數(shù)額較大,全部計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稅有困難的,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nèi)平均分月計入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員工接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稅務處理:

①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后實際行權時,不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后,轉讓該股票期權所取得的所得,按財產(chǎn)轉讓所得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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