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匯算清繳稅款如何計算?

來源: 黑龍江稅務 編輯:yushaungsw 2021/01/07 17:37:49  字體:

【問題】

匯算清繳稅款如何計算?

【答案】

(一)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第一步∶計算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以及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以下簡稱"經營主體")的應納稅所得額∶

經營主體的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的規(guī)定∶

成本、費用∶ 指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項直接支出和分配計入成本的間接費用以及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損失∶指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第二步∶計算個人來源于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以及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納稅所得額。

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

正保會計網校財稅問答

學習更多財稅資訊、財經法規(guī)、專家問答、能力測評、免費直播,可以查看正保會計網校會計實務頻道,點擊進入>>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