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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耕地占用稅什么時間申報繳納?
答案:根據《耕地占用稅法》第十條規(guī)定,耕地占用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收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占用耕地手續(xù)的書面通知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繳納耕地占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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