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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出口退稅率為零的貨物,是否需要視同內銷進行處理?
【答案】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規(guī)定:“七、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
下列出口貨物勞務,不適用增值稅退(免)稅和免稅政策,按下列規(guī)定及視同內銷貨物征稅的其他規(guī)定征收增值稅(以下稱增值稅征稅):
(一)適用范圍。
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是指:
1.出口企業(yè)出口或視同出口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根據(jù)國務院決定明確的取消出口退(免)稅的貨物〔不包括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中標機電產品、列名原材料、輸入特殊區(qū)域的水電氣、海洋工程結構物〕?!?/p>
出口退稅率為零的貨物有兩種情況,一種為征稅率為零即納稅人為免稅購進的貨物,該類貨物出口免稅;第二種征稅率不為零,該類貨物屬于上述文件規(guī)定的需要視同內銷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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