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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符合什么條件的非居民企業(yè)可以選擇匯總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答案】
應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一)匯總納稅的各機構、場所已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取得納稅人識別號;(二)主要機構、場所符合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規(guī)定,匯總納稅的各機構、場所不得采用核定方式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三)匯總納稅的各機構、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12號公告規(guī)定準確計算本機構、場所的稅款分攤額,并按要求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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