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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微學習筆記:判決生效時間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2/02/09 16:11:34 字體:

  法院第一審判決后,如果當事人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沒有再提起上訴,那么第一審判決就發(fā)生法律效力,即從判決書送達后的第16日開始生效。

  如果當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的判決,以及最高法院審判的第一審案件的判決,都是終審的判決,即這兩種判決的判決書是在判決作出之日起生效。

作者:正保會計網校學員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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