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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典型例題解析:仲裁機構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2/04/28 10:43:34 字體:

  仲裁機構——仲裁委員會

  1.仲裁委員會性質:民間性組織

  【要點1】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qū)劃層層設立,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jù)需要在其他設區(qū)的市設立。——不實行地域管轄

  【要點2】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不實行級別管轄

  2.仲裁委員會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員7~11人組成。仲裁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法律、經濟貿易專家不得少于2/3。

  【例題·多選題】(2008年試題)根據(jù)《仲裁法》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仲裁委員會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委員會是司法機關

  B.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qū)劃層層設立

  C.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

  D.仲裁委員會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仲裁委員會不是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只是獨立的裁決經濟糾紛的民間組織機構。

  【例題·判斷題】(2009年試題)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按照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規(guī)定選擇仲裁委員會。()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機構。根據(jù)規(guī)定,仲裁委員會不按照行政區(qū)劃層層設立,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仲裁委員會,不受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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