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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根據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網站發(fā)布的《關于調整2012年全國會計職稱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于因考試時間推遲與同期其他國家級考試沖突、懷孕生產(原則掌握在生產前后各60天內)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可以申請延期至2013年參加考試。2013年參加考試時,免收其2012年已報考科目的報名費和考試費。其中,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ㄒ唬σ蚩荚嚂r間沖突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試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ǘσ驊言猩a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醫(yī)院診斷證明或嬰兒出生證明(原件或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ㄈσ蚱渌侠碓虿荒軈⒓?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其他相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有上述情況的考生,應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登錄原報名網站,核對、填寫《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進行網上申請;7月1日至7月27日,考生須持本人簽名的《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到省級或地(市)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確認; 逾期未申請、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延考申請模塊使用說明
考生打開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或獨立網報省份指定網址,點擊延考申請鏈接:
http://網報服務器地址/ksbm/appl.jsp
如:河北省、內蒙古、黑龍江、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省、海南省、四川省、重慶市、貴州省、云南省、西藏、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考生可通過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申請延考,網址為:
北京延考申請:(詳情>>)
上海延考申請:(詳情>>)
天津延考申請:天津2012會計職稱考試日期調整后有關特殊事項安排通知
江蘇延考申請:(詳情>>)
遼寧延考申請:(詳情>>)
吉林延考申請:登錄“吉林省會計網()”,在“操作窗口”下的“初中級職稱考試”欄目下,點擊“考生延期考試申請”。
山東、新疆、兵團、山西、浙江延考申請鏈接暫未公布。
具體申請步驟:
打開以下頁面:
考生選擇報考的省份,選擇報名時選擇的證件類型,填寫報名時填寫的證件號碼、姓名,選擇報考的級別,點擊“確定”按鈕,打開以下頁面:
考生選擇延考原因和確認點,點擊“申請延期考試”按鈕,打開以下頁面:
考生核對無誤后,點擊“打印”按鈕打印此延考申請表,考生簽名后帶齊表中提示的審核材料到原報名確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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