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會計職稱考試成績復查和異地轉考須知
辦理成績復查所需資料:
依據(jù)上級有關規(guī)定,專業(yè)技術人員執(zhí)(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復查受理時限為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逾期不復;成績復查僅復核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違紀,不對試卷進行重評;客觀題成績,除零分、缺考外,原則上不進行成績復查。
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考試成績復查,請攜帶以下資料:
1.填寫完整的《考試成績復查登記表》1份;
2.考生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
3.準考證復印件1份。
如代辦,請附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
辦理考生檔案異地轉考所需資料:
1.書面轉考申請1份(包括考試年月、考試專業(yè)及級別、擬轉入省市);
2.考試成績通知單(上www.hbrsks.gov.cn下載打?。?;
3.考生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
如代辦,請附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并出具有考生本人簽名的委托書。
咨詢電話:027-8732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