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2注會《稅法》知識點預習:納稅地點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1/10/13 15:53:37 字體:

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
第七章 資源稅法

  知識點十一、納稅地點

  1.凡是繳納資源稅的納稅人,都應當向應稅產品開采或者生產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2.如果納稅人應納的資源稅屬于跨省開采,其下屬生產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對其開采的礦產品一律在開采地納稅。

  3.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資源稅,也應當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上一頁]       [下一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璃茉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