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2012年度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12月29日起
內容摘要:報名時間:2011年12月29日—2012年3月8日下午4點;網上支付成功后,于2012年3月5日—2012年3月9日將有關報名材料送南京南京人才大廈(北京東路63號)一樓19號窗口審核,并在18號窗口送交審核后的材料;考生6月11日起可登陸南京人事考試網,點擊“準考證打印”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02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4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安排
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7日。
6月16日 上午9:00—11:30 稅法(一)
下午13:30—15:30 稅法(二)
下午16:30—19:00 財務與會計
6月17日 上午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者。
。ǘ┟庠嚥糠挚颇康臈l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1〕94號)的規(guī)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ㄈ┯嘘P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ㄋ模└鶕(jù)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有關文件規(guī)定,香港、澳門居民依據(jù)報名條件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埔陨蠈W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三、報名工作
。ㄒ唬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2011年12月29日—2012年3月8日下午4點。報名網址:http://www.njrsks.com。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南京市2012年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選擇“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要求:證件照,高170像素,寬130像素,jpg格式,照片文件小于30k。)
。ǘ┓残聢竺麉⒓哟隧椏荚嚨膱罂颊,網上支付成功后,于2012年3月5日—2012年3月9日將有關報名材料送南京南京人才大廈(北京東路63號)一樓19號窗口審核,并在18號窗口送交審核后的材料,聯(lián)系電話:025-83151995。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貼在報名表右上角相應位置);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專業(yè))。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證)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罂既藛T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對于往年已參加過考試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ㄈ﹫竺翱荚囐M用:根據(jù)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有收費票據(jù)需要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請在6月11日—6月15日期間到南京人才大廈(北京東路63號)一樓18號窗口領取,聯(lián)系電話:025-83151995。由于逾期無法辦理,請考生予以配合。
(四)準考證網上打。嚎忌6月11日起可登陸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com,點擊“準考證打印”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仍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荚嚦煽儗嵭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其余4科須在連續(xù)2個年度內通過方為合格。
五、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ㄒ唬抖悇沾韺崉铡房颇吭囶}為主客觀混合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ǘ┛忌鷳紩r,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錾蠎獋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試大綱和教材的征訂
考試大綱和教材的征訂、發(fā)行工作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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